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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6562368号“XAOHEY小嘿”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110777号
申请人:徐龙法
委托代理人:天津坤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6562368号“XAOHEY小嘿”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024293号“小黑”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在“机床”商品上的注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决定撤销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铁峰
孙萍
康陆军
2022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