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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3835808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113981号
申请人: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崛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383580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347669号图形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依法撤销,撤销公告见第1785期《商标公告》。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893007号图形商标因期满未续展注册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商标与申请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海珍
2022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