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查询 注册会员,免验证
  • {{ basic.site_slogan }}
  • 打开微信扫一扫,
    您还可以在这里找到我们哟

    关注我们

“青花椒鱼”惹官司,广撒网式维权该歇歇了

阅读:600 2021-12-30 19:25:28 来源:搜狐

近日,成都一火锅店店主唐女士收到了法院传票,被告知自己经营了多年的火锅店因为使用上海一家餐饮公司的“青花椒”商标而侵权了。事实上,不只是唐女士的门店,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多家餐饮企业也因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成为被告,甚至有餐饮老板和律师私下谈价钱调解。

 

与“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诉讼维权稍有不同的是,青花椒商标的所有者是一家餐饮企业,并非某地方行业协会,青花椒餐饮商标也不是集体商标地理标志。

 

本案中,这家上海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了第43类“青花椒”文字的多个有效商标,该类别范围是快餐馆、饭店、 餐厅、公司食堂餐饮供应等服务。换言之,这里的青花椒并不是作为调味用品进行商标注册,而是对通用名称跨类别进行商标注册,这是不被法律禁止的,上海这家公司作为青花椒商标的合法拥有者,对自认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起诉,本身是其合法权益。

 

但是,站在普通餐饮经营个体户的角度,全国范围内注册商标那么多,很难知道哪些已被注册,使用起来会有侵权风险。关键是,青花椒也不是海底捞之类较为知名的餐饮品牌,经营者使用“青花椒鱼”作为店名,强调的只是鱼的制作方法,并没有侵权碰瓷的主观故意。而且,对一般顾客来说,也不容易产生误导。

 

起诉维权固然是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商标法》也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制度。青花椒是一种调味料的通用名称,且是青花椒鱼的主要原料之一,青花椒鱼是合理使用还是涉嫌侵权,法院一定会进行综合判断。

 

需要强调的是,商标注册人如果将商标维权当作一桩赚钱的生意,针对法律意识不强的个体户等弱势群体,委托律师全国范围内广撒网式维权,事后双方再合作“分成”,此类行为的真正用意,并不在于维权本身,而是试图借此直接牟利,这其实涉嫌另一种“商标碰瓷行为”。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更增加了小店主、小经营户等小微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以商标维权之名,一个又一个针对个体户下手的诉讼行为,如若变成了生财之道,势必会对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构成伤害。

苏州商标转让网|苏州转让商标|苏州商标交易|买卖商标|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商标申请|知美网|商标超市网|苏州商标转让|买商标|商标转让|苏州商标查询|苏州注册商标|苏州商标网|苏州专利申请|苏州申请商标|苏州版权登记|商标公证|苏州专利交易|苏州条码申请|苏州双软评估|苏州高企认证|苏州科技项目申报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
取 消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