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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7502808号“太平洋医疗健康”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1302号
申请人: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7502808号“太平洋医疗健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3998765号“太平洋保险 CPIC C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无效宣告程序被我局裁定予以宣告无效,该商标已无效。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931468号“太平洋止血”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予以撤销,该商标已无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无效,故其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雪
2022年03月07日